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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300843)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豁免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二〇二五年六月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本保荐人"或"本保荐机 构")接受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胜蓝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指定朱 则亮先生、杨国辉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为叙述方便,如无特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