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3、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德方纳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以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使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