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申购、股票二级 市场投资、基金产品、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证券衍生品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参与其他上市公 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 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除外。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