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述: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挖掘董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合理控制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平均薪酬水平 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促使董事发挥自身及领导团队的力量,调动其积极性,提高 公司效率、长期竞争力和稳定盈利能力,为股东、员工和利益相关方创造最大价 值。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如下: 1、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由股东方推选的非独立 董事。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