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 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 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 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 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