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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600012) -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变动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9 12:17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变动及 非公开发行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栢悦中心12层 邮编:230000 电话/Tel:+86 0551 65633326 传真/Fax:+86 0551 65633323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日期:2025年6月9日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变动及 非公开发行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 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本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安徽皖通高速投资者权益变动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是否符合免于发出要 约的条件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安徽皖通高速本次投资者权益 变动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 同上报,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