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49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或者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 1 页 特此说明。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