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48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第 1 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第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 章页) 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