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落 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名誉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根据需要聘任,不受董事会换届影响。名誉 董事长由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的现任董事或已离任董事担任,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在公司战略发展、管理变革、技术方向、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指 导,并就公司重大经营问题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