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