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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002111)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与生 产经营业务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或者其他支出,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等与生产经 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形成的资金占用。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及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应严格遵 守《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