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603848) -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六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