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000751)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LD ZINCHLD ZINC(SZ:000751)2025-06-10 10:4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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