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