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30055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 0 二五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理工光科")的委托,担任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的规定,就理工光科本次解除限售的 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