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明确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责权限,规范 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管理 监事会可指定监事或公司内部人员,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监事会,是否 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监事提出召开,则临时监事会 必须召开。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监事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 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五)提议监事的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