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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300477)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发展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有关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