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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3004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两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 1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