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完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及人员 构成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 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另行制订,并由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