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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30047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