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相关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员工激励计划及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