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生科(688366)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 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 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 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