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603848) -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