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3009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创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名董事均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