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301515)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