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