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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SharetronicSharetronic(SZ:300857)2025-06-12 11:4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二○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3 | | 第五章 | 议事与表决程序 4 | | 第六章 | 薪酬考核 5 | | 第七章 | 附则 6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一 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