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4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6 | | 第六章 | 附则 7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或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