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二○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2 | | 第六章 | 附则 4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