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002490) -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 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 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股东会通知中 未列明或者不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