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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3010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