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阳智能(3015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 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副 董事长 1 名。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