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PCI-STCLPCI-STCL(SH:600728)2025-06-13 11:3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 规则以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 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1 情形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