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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60199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BBMGBBMG(SH:601992)2025-06-13 11:3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1 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 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决策原则:实行集体讨论,民主 决策,逐项记名表决。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构成由《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 事,且任何时候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少于三人。董事会 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一人。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六)制定公司自主变更重大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