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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