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300331)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就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独立董事及 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 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及《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