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3003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