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688309) -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 专项法律意见 致: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 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 异化分红)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金杜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金杜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