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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3002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ABACHEMABACHEM(SZ:300261)2025-06-16 12:46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