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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688663)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 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编号:TCYJS2025H0971 致: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风光"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