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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0027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GeronGeron(SZ:002722)2025-06-18 09:48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物产中大金 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并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