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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0027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GeronGeron(SZ:002722)2025-06-18 09:48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