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002722) -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提高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公司年报编制提供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