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6月)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在内幕消息依法披露前,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 或其他获取内幕消息的人不得公开或向外界透露、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