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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603777)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6月修订)
LYFENLYFEN(SH:603777)2025-06-18 09:47

1 董事会秘书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并保证信息披露 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 |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 一 章 宗 旨 第 二 章 任 职 资 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