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603777)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来 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 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三) 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 事项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