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60377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总裁工作细则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 | |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裁和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 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 进取精神;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五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经营工作 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经营业务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 第四条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 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