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 -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61层 电话:024-2334 1677 传真:024-2334 2988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证法意[2025]字 0618 第 686 号 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电辽宁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或"本次会议")并对 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