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