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公司股份, 1 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公司股份,适用本制度第六条至 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制度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制度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